关于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开展“依岗承诺转作风”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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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10-27 14:17:41

各党(总)支部:

为推动作风建设与岗位职责有机融合,形成以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好氛围,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现就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依岗承诺转作风”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随后转入常态化。

二、参与人员

全区教育系统各党(总)支部和全体党员

三、活动内容

1.党员示范亮身份。各党(总)支部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亮明身份、亮明工作职责,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身份职责,从严约束自身行为,自觉主动服务师生群众,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师生群众时,要佩戴党员徽章,亮出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方式,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提升服务质量。

2.立足岗位作承诺。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结合查摆的“作风问题及整改清单”,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为民服务质效等方面,确定2-5条“切口小、可落实”的承诺事项,填写《党员承诺书》(附件1),通过单位微信平台、宣传栏等公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各党(总)支部要对党员承诺的内容进行审核,对与岗位职责结合不紧密的,要指导党员进行完善。

3.践行承诺转作风。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党员积极践行承诺,切实将作风建设成效体现到岗位作风改进上来。党(总)支部要加强对党员践诺情况的检查,对只承诺不践诺的,要重点跟进督导。各学校(单位)要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岗位职责,以践行承诺为抓手,高效率、高标准推动教育教学、校园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将“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着力解决“庸懒散慢虚粗”问题,确保“依岗承诺转作风”活动贯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始终。

4.强化评价树形象。活动期间,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党员的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满意度测评表等途径,组织师生群众对党员践诺、为民服务等情况进行即时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督促,帮助党员及时发现短板不足、立行立改作风问题。集中活动结束时,党(总)支部要组织服务对象和师生群众代表对党员干部践诺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明确满意度测评结果。同时,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对党员干部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自评互评,党(总)支部综合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党员自评互评意见,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评定的依据。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依岗承诺转作风”活动是推动作风建设与工作融合的重要抓手,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聚焦抓作风促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组织有序、有效开展。

2.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各党(总)支部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依岗承诺转作风”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选树一批“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注意总结,健全工作机制。各党(总)支部要认真总结开展“依岗承诺转作风”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探索强化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新途径,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干部作风不断转变、各项工作高标推动、群众满意率持续提升。

每月15日前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开展“依岗承诺转作风”活动统计表》(附件2),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及时报送(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王绚 联系电话:83817063

电子邮箱:ltjydwb@163.com

附件:

1.党员承诺书

2.开展“依岗承诺转作风”活动统计表

 

                                                                     中共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

党员承诺书

姓名


性别


入党时间

年月日

联系电话


党支部名称


岗位职责


承诺事项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践行承诺

情况


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


党支部评价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开展“依岗承诺转作风”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参与

党员人数

承诺

事项数

完成

承诺数

服务群众

人数

解决问题数







填报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