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放大学参与国开“学分银行平台试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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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05-15 15:38:13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学分银行平台试运行的通知》(认证函〔2022〕2 号)精神,我校于2022 年春季将开放教育在籍学生纳入国开“学分银行平台试运行”试点,组织在籍学生开通学银账户工作。为确保我校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平稳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提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探索建设旨在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和不同学习成果之间互认、衔接的‘学分银行’”战略目标,适应新阶段新时代多元化任务要求,支撑学分银行多元化应用模式为导向,以参加

“学分银行平台试运行”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西安市民终身学习学分银行建设工作,为我校学分银行发展奠定基础,为推进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组织保障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丽玲

副组长:李福海师向伟

成员:强伟锋、杨彩霖、韩莹、张瑞、王强、刘江、张宏伟、冯玉新、李谊、李向儒、任光辉、雷莉、

魏楠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试点工作的开展,全面部署指导并检查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强伟锋兼任,副主任由韩莹兼任。负责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任务分解、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收集平台问题、意见及建议,并向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中心)反馈。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账户开通实施组、学银业务组、技术保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相关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试点工作过程的实施指导等工作。

三、试点范围及内容

(一)试点范围

开放教育2020 年春季至2022 年春季所有专业在籍学生。各办学单位遴选上述范围20%学生登陆“国家职业学分银行”

(https://www.ncb.edu.cn/)网站,开展学分银行账户开通工作。

(二)试点内容

1. 在籍学生在“学分银行平台”开展个人账户注册。

2. 存储个人学习成果。

四、工作安排

为保证试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安排如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推广阶段(4 月至 5 月)

学校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折页、现场解说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学生宣传学分银行知识和优势,面向办学单位辅导员、学生开展平台操作培训,办学单位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学生参与本次试点工作。

(二)实施阶段(5 月至 6 月)

组织学生开展学银账户注册、学习成果存储,完成账户开通试点任务。

(三)总结阶段(7 月)

各专项工作组及时总结“学分银行平台试运行”试点工作经验,形成总结报告。

五、任务分工

(一)账户开通实施组

账户开通实施组组长由各办学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在校部的统筹指导下完成“学分银行平台试运行”试点工作。收集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形成总结报告。

(二)学银业务组

学银业务组组长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问题收集与反馈,负责与国开学分银行沟通,监督检查通报国开“学分银行平台”试运行工作落实情况。

(三)技术保障组

技术保障组组长由现代教育技术处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与国开学分银行平台技术部门沟通,做好学校在籍学生教务系统相

关平台数据下载、整理,协助办学单位精准开展试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凝聚共识

要充分认识“学分银行平台试运行”试点工作的实践意义,积极组织在籍学生开通学银账户,以新思想新思路推进试点工作。学分银行是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和不同学习成果之间互认、衔接的

“立交桥”,是构建和完善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抓手。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本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凝聚共识,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布署

各专项工作组加强沟通,建立横向联动沟通机制,按计划有步骤开展试点各项工作。强化担当作为,落实责任主体,积极配合试点方案相关要求,按照重要时间节点,细化分工、倒排工期,按时高效高质量组织好各项工作。

(三)明确职责,认真试点

校部各相关处室、各办学单位要严格按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要求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人是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各专项工作组负责人定期对承担工作进行检查。各办学单位与校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沟通交流,持续推动试点工作,完成预期目标。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QQ 群

各相关处室、办学单位负责试点工作的人员请及时加入试点工作 QQ 群(QQ 群号:362081515),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在群中反馈。

(二)联系人

试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相关人员。联系人:胡改英董培英

联系电话:029-83233201

附件:1.办学单位开通学银账户任务表

2. 学分银行账户注册及学习成果存储操作指南

3. 学分银行账户开通工作联络人回执确认书

附件1

办学单位开通学银账户任务表

序号

办学单位

在籍人数

(2020 春—2022 春)

应开通账户数量

备注

1

直属一分校

14162

2832


2

直属二分校

10390

2078


3

直属三分校

7938

1588


4

高新分校

5123

1025


5

长安分校

2119

424


6

临潼分校

1908

382


7

蓝田分校

392

78


8

大南门工作站

1709

342


9

莲湖工作站

3742

748


10

上林分校

1785

357


总计

49268

9854